问:因为现在AI大模型的软件开发项目,大多都不符合智能信息(自然语言处理、大模型、计算机视觉、智能决策、专家系统等)=1.5这个应用类型这个调整因子。那么一个软件开发项目,至少得达到怎样的条件,才能使用智能信息这个类型调整因子?
 
答:只要项目的主体功能(比如超过50%)都是在做此类开发,就可以使用这个调整因子。但现在行业中较少使用的原因是如果项目主要做AI相关工作(比如数据标注、模型微调等),通常就不适用功能点方法,建议采用经验法等进行估算;或者主要功能采用功能点方法,对数据标准等工作再单独估算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功能点部分使用1.5也是不合适的。原则就是如果使用了1.5(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就不宜再对所谓“特殊工作”单独估算了,反之依然(如果单独估算了特殊工作,因子就用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