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依据《数字福建建设项目运行与维护经费标准》第二条,其适用对象为经省发改委(省数字办)审批的省级数字福建建设项目。凡属于省级立项的数字福建项目,运维经费的编制与审核均须遵照本标准执行。同时,标准明确“各设区市可参考执行”,为市级项目提供了参照模板,体现了标准的普适性和指导性。
 
  《数字福建建设项目运行与维护经费标准》第九条进一步补充:除涉密项目外,所有非涉密项目在验收时,须向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系统完整登记硬件设备、数据库、应用软件等资产信息及其价格,并依据本标准预先估算年度运行维护经费。这一规定意味着涉密项目可免于登记和预估,而非涉密项目则必须严格执行,确保资产底数清晰、预算编制有据。
 
二、费用类型的划分
 
  本标准将运维费用区分为 “运行经费” 与 “维护经费” 两大类别,二者在支出内容和性质上存在明确区别。
 
  (一)运行经费
 
  标准第三条指出,运行经费是指项目投入运行后,为保障正常运转所需的水电、线路租金等日常刚性支出。此类费用属于基础性消耗,不涉及设备或软件的维修服务。第五条进一步限定了线路租金的价格上限:政务网络线路租金不得高于省经济信息中心与运营商约定的最高限价,互联网线路租金不得高于运营商面向政务部门公布的市场列表价。此举旨在通过价格管控,有效降低政务部门的日常运营成本。
 
  (二)维护经费
 
  维护经费是指项目保修期(质保期)过后,为维持系统正常运行而支出的硬件、软件、数据库及信息安全保障等费用。维护经费进一步细分为三个子类:
 
  硬件维护经费(第六条):用于小型机、PC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等在保修结束后的续保服务,涵盖故障排除、非人为损坏的配件更换、备份设备及材料提供等。
 
  软件维护经费(第七条):用于基础软件、应用软件及网站平台在质保期后的维护,包括故障处理、补丁升级、性能优化、备份管理及安全隐患排除等。
 
  数据库维护经费(第八条):用于数据库系统的配置优化、故障排除、数据备份、恢复与迁移等服务。
 
三、经费计算方式
 
  本标准最突出的特点是对各类维护经费均给出了明确的量化计算比例,使预算编制有了直观的操作依据。
 
  (一)运行经费的计算
 
  运行经费中的水电费按政府定价执行;线路租金按第五条规定的上限标准据实核定,无需复杂计算。
 
  (二)硬件维护经费的计算
 
  硬件维护经费采用“维护费用 / 系统原值”的比例法,并根据保修期后的年限分为两档:
 
  小型机、PC服务器、存储设备:保修期后三年内,按系统原值的 3%~5% 计提;保修期超过三年后,按 5%~8% 计提。
 
  网络设备、安全设备:保修期后三年内,按 2%~3% 计提;保修期超过三年后,按 3%~5% 计提。
 
  设备使用越久,维护比例越高,这与设备老化后故障率上升、维护成本增加的客观规律相符。同时,不同类型设备的比例差异也反映了其技术复杂度和维护难度的不同。
 
  (三)软件维护经费的计算
 
  软件维护经费同样采用比例法:
 
  基础软件(如操作系统、中间件):按软件原值的 3%~5% 计提。
 
  应用软件和网站平台:按软件原值的 6%~10% 计提。
 
  应用软件和网站平台因需要更频繁的功能优化、安全补丁和用户交互调整,维护成本明显高于基础软件。
 
  (四)数据库维护经费的计算
 
  数据库维护经费按数据库采购价格的 6%~8% 计提,涵盖了配置调优、故障排错、数据迁移等专业服务。
 
四、举例说明
 
  设某省级部门建设了一个政务服务平台,项目硬件设备(小型机+存储)原值500万元,应用软件采购价200万元,数据库采购价100万元。项目于2024年6月验收,2027年6月质保期结束。
 
  2027年(质保期后第一年)运维预算估算:
 
  硬件维护:按4%(取中值)计提,500万×4% = 20万元;
 
  软件维护:按8%计提,200万×8% = 16万元;
 
  数据库维护:按7%计提,100万×7% = 7万元;
 
  运行经费(水电+线路):按政府定价和上限,约 8万元。
 
  年度运维经费合计约51万元。
 
  到2030年(质保期结束已超过三年):硬件维护比例需上调至6.5%(取中值),则硬件维护费变为500万×6.5% = 32.5万元,其他费用不变,年度合计约 63.5万元。
 
五、其他重要规定
 
  标准第十条指出,部门电子政务绩效考核成绩可作为财政部门安排运维经费的参考依据,体现了经费安排与绩效挂钩的原则。第十一条明确本标准由省数字办负责解释,第十二条规定自颁布之日起试行。